完美盛宴封面_副本

 

我愛咖啡!喜歡它甜又燙,不會讓任何人亂碰,我的咖啡壺。  

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-古老藍調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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咖啡,咖啡,咖啡!我是如何愛它呢?讓我細數喝的方式吧!黎明時分喝雀巢咖啡,泡在一個設計得很愚蠢的馬克杯中,加入一半牛奶,管他糖有沒有完全融化,大口的喝才最重要,它是早上工作的動力來源。或者,也可能去聖日耳曼大道轉角的咖啡館內喝牛奶咖啡,把牛奶慢慢倒進黑色的濃縮咖啡內,黑白混合形成米色,像是把水倒進酒中。

後半日,喝稀釋咖啡(café allongé),加入滾燙的水而不是牛奶,像是老家所泡的一杯黑咖啡一樣。或是喝我的最愛|榛果咖啡(noisette),一種適度的濃縮咖啡,也是咖啡中的落翅仔,因為它只讓一匙牛奶侵犯領土,所以義大利人稱它為「瑪奇朵」(macchiato),「污染」的意思。同時也別忘了經典的濃縮咖啡(express)。下著雨的午後,站在屋簷下啜飲,艾菲爾鐵塔像座高大的幽靈聳立在遠方,隔鄰的客人友善地沿著吧台把糖推過來,然後退回去專心翻他那已經翻爛的鮑希斯維昂1。

咖啡是世界性的語言。在印度與中國的餐館內,咖啡的濃烈程度,像是對英國殖民或是鴉片戰爭的報復;荷蘭咖啡2(Douwe Egberts) ,溫和多奶,你會想要一杯接一杯地吞飲;土耳其咖啡|粉狀、加糖、加水,黑色、濃稠、粗礪,像似一種液體甜食;然後是義大利的濃縮咖啡,咖啡中的凱迪拉克,不對,不是凱迪拉克,應該說是保時捷。藏在奶白泡沫下的黑褐毒液,濃郁的程度足以讓倒進去的管狀砂糖形成一座金字塔,數到二三四五秒後才會消下,讓你一口喝盡。這種咖啡不像用喝的,像是用吸的,咖啡因隨之發作,往下鑽入神經,讓你的耳朵也會唱歌。

至於美國咖啡呢?說到就要皺眉,我第一次去美國時點了一杯「白咖啡」,他們友善地皺眉解釋道:「啊!你是說一般咖啡嗎?」法國侍者同樣對「冰咖啡」產生困擾,冰與咖啡,簡直就是那個年頭的變態行為。但是現在呢?已經成為無所不在的乏味飲料,還要謝謝星巴克和它的星冰樂,不過就是把香草、榛果、焦糖蒙混入卡布奇諾咖啡中,是咖啡的變裝秀,只是不敢出櫃承認其實自己就是:一杯奶昔。

說到愛爾蘭咖啡,托聖人的福!完全是另一回事。咖啡、糖與威士忌,加上一環像狗圈一樣的濃郁奶油,這是養分充足,足以讓人起死回生的第八聖禮3。感覺如此超然,你可以發誓這絕對是梵蒂岡的發明。事實上,愛爾蘭香農機場的人認為,對那些最初搭乘未經減壓、沒有暖氣的越洋航班,搖搖晃晃走出機艙的乘客來說,不失為一道回神妙方。四種絕佳食材:糖、咖啡因、酒精與脂肪齊聚一杯咖啡內,足以讓受凍的軀體迅速恢復體力。

咖啡,咖啡,咖啡!沒有糟糕的咖啡,只有不太好喝的咖啡而已。

當然,如果是低咖啡因的話,那就另當別論。低咖啡因|失望的代名詞,是導致輸球的失誤漏接,是滾過洞口卻沒進洞的高爾夫球,是心知肚明的假高潮,是看到第十頁就知道看過的懸疑小說。也像是爬上沒有鋪好的床,翻箱倒櫃卻找不到配對的襪子,明明要的是不加鳳梨的披薩,結果端來的還是一樣的披薩。低咖啡因,是那種「不會吧!」、「或許但沒有可能!」、「真不是我一國!」的咖啡。低咖啡因?我認為它就和菠菜一樣,該下地獄!

我第一次喝咖啡是什麼時候?

大約是八歲,我是位早熟的小讀者,父親的糕餅店以及我們居住的大樓裏,有一座圖書館。打烊過後,只要輕轉連接門,可以輕易地溜進去,在黑暗的房間內瀏覽那些陳列在架上的書籍,沉醉在那些父母如果察覺馬上會從我手中拿走的書。

除了一些令人困擾的動作外,在這裏看書的人還會喝咖啡。我們家不喝咖啡,只喝茶,認為咖啡太過強烈。其實喝濃茶的人,他們喝的茶濃到裏面可以豎起湯匙,可能會看不上黑咖啡,但是對我來說都一樣,我需要滿足我的好奇心。

 

 

 

愛吃,不代表懂得吃。

懂得吃,一定懂得生活。

懂得生活,就懂得愛。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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